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今日传媒·社会舆情·法律问题(四篇)——知识产权在商业谈判中的运用与保护——基于文化创意产业研究视域
引用本文:王曦,唐昊.今日传媒·社会舆情·法律问题(四篇)——知识产权在商业谈判中的运用与保护——基于文化创意产业研究视域[J].报刊之友,2011(6):26-28.
作者姓名:王曦  唐昊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数码艺术学院,上海201800
摘    要:在信息高速发达的现今,知识产权与商业谈判两翼并行,共同为企业、为品牌、为消费者贡献各自的力量,最终亦将为消费市场的良性发展添砖加瓦,达到“双赢”。纵观文化创意产业,其重要的生存法则之一是能否拥有知识产权(如:某项“专利”)作为产品研发的核心,而这在商业谈判中则是决定一方胜负的关键。本文试通过知识产权在行业中的保护形式与特质,探析其作为筹码在商业谈判中的运用与发展。

关 键 词:商业谈判  知识产权  筹码  文化创意产业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