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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阻挠新闻采访
摘    要:11月7日,新闻出版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闻采访活动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采编人员合法的采访活动,不得对业经核实的合法新闻机构及新闻记者封锁消息、隐瞒事实。

关 键 词:新闻采访活动  新闻出版总署  个人  组织  新闻机构  保障工作  采编人员  新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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