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地方立法的实践经验与完善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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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季秀平.江苏地方立法的实践经验与完善对策[J].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5):590-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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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季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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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淮阴师范学院法学院,江苏淮安22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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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0年度江苏省教育厅高校教师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与江苏民主法制建设的实践研究”(2010ZDIX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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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江苏地方立法经历了起步探索、逐步提高、稳定提高、全面提升质量四个阶段。其主要特点是:紧扣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较好处理了法规稳定性和变动性的关系;积极进行探索性立法,促进上位法制定。其经验与启示有:概括提炼出地方立法应当遵循的原则;主动策应地方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着力处理好立法数量与质量的关系;逐步做到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的统一。改进和完善江苏地方立法的对策和建议是:深入研究前沿问题,努力编制好立法规划和计划;研究制定质量标准,建立健全质量评价体系;找准立法质量实现途径,把握好关键环节;健全质量保障机制,建立质量评价反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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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江苏地方立法 主要特点 经验与启示 对策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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