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调整心态 理顺关系 履行职责 地方政府应自觉履行义务教育责任
引用本文:张勇成.调整心态 理顺关系 履行职责 地方政府应自觉履行义务教育责任[J].中国农村教育,2010(1):18-19.
作者姓名:张勇成
作者单位:江苏省建湖县钟庄镇教育办
摘    要:《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颁布后,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了“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并明确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要承担相应的农村义务教育的办学责任”。《决定》颁布已有八年时间了。最近,笔者就“乡镇人民政府要承担相应的农村义务教育的办学责任”这个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调查结果表明,自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上移,“以县为主”后,乡镇人民政府并没有完全履行义务教育的责任,办学热情明显下降,并心教育、支持教育时隐时现。

关 键 词: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教育责任  地方政府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履行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  “以县为主”  自觉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