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九·一一“事件看美国的新闻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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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潇潇,郑一卉.从“九·一一“事件看美国的新闻自由[J].青年记者,2001(6):4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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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潇潇 郑一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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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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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国一贯宣扬自己是个新闻自由的国家。Freedom House组织在1999年和2000年作过关于各个国家新闻自由程度的调查。也就是所谓的 Press Free-dom Survey。把被调查的186个国家分为三大类型:新闻自由的国家、新闻部分自由的国家和新闻不自由的国家。其中当然把美国列为新闻自由的国家,而我国却是“新闻不自由”的国家。侵犯新闻自由是美国经常用来加在别国头上的罪名。可如今,美国政府却明目张胆的侵犯了新闻自由。1、限制有关阿富汗的报道,破坏新闻报道的平衡性。9月21日,美国国会向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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