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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早期“小说”的文体特征与发生途径——来自简帛文献的启示
摘    要:《汉书·艺文志》最早赋予"小说""类"的意义,并将其溯源至稗官。秦汉简牍表明稗官系具有附属性质的低级官吏,但"小说"源出稗官之说难以坐实。《汉志》所著录的"小说"大多与黄老、方术有关,战国以降兴起的黄老、方术有一部分滑向"小传统",并被归入"小说家"。《汉志》中的"小说"更多的是价值定位,其内容定位与文体定位相对模糊,且没有确据表明记事是小说家的特征所在。目录学意义的"小说"所确立的价值取向与内容取向,又为作为文体的"小说"奠定了重要基础。由于"小说"标准的不确定,《丹》《泰原有死者》《妄稽》《赤鹄之集汤之屋》等简帛文本是否是"最早的小说"引发学者争议。《丹》《泰原》与后世的志怪小说相似,然而形式与功能仍有差距。《妄稽》虽是俗赋而非小说,但为认识小说的发生提供了重要线索。《赤鹄》与"书"类文献关系密切,"书"的叙事与战国时期涌现的叙事文本一道,反映了中国叙事传统的萌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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