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妇幼保健院护理人员的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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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石文秀.浅论妇幼保健院护理人员的素质[J].考试周刊,2010(4):240-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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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石文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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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市涪陵区妇幼保健院,重庆,40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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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素质一词在《词海》里的定义是:①人的生理上的原来的特点;②事物本来的性质;③完成某种活动所必需的基本条件。在这里,我们要谈的素质应是第三个定义,那就是护理人员从事护理工作所应具备的能力。妇幼保健院由于其职能的特殊性。服务人群的特定性,在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处于特殊的地位。俗话说“三分治疗,七分护理”,护理工作对患者能否早日康复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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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妇幼保健院 护理人员 素质 医疗卫生服务 护理工作 特定性 定义 俗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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