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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集中制原则必须坚持——与李贺林同志商榷
引用本文:春阳.民主集中制原则必须坚持——与李贺林同志商榷[J].教学与研究,1989(5).
作者姓名:春阳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
摘    要:民主集中制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之一,也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基本组织原则。但是,近几年来,一些文章在“再认识”、“再思考”的名义下,对民主集中制原则提出了种种疑问甚至非难。李贺林同志的《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再思考》(以下简称《再思考》)一文就认为:列宁的“民主集中制就是集中制”;各国党“照搬照抄列宁的民主集中制”,是“思想僵化的突出表现”;毛泽东“曲解”了民主集中制;“应该用‘广泛的民主制’取代‘民主集中制’”。该文的这些观点很有商榷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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