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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文艺批评是报纸的正当权得 方义华状告评论者败诉
摘    要:在我国尚属首例的、剧作家状告评论者及刊载评论的报纸的侵害名誉官司,最近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判。一审判决剧作家、安徽电影制片厂副厂长方义华败诉:电影评论者许建海及《中国电影周报》胜诉。法庭调查后认为,被告许建海(笔名“非也”)所写的,发表于1992年10月15日《中国电影周报》上的《不只是说方义华》一文,旨在批评当前电影创作中质量不高的现象,鼓励优秀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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