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浅析结婚形式要件
引用本文:王彦伟,武莎莎.浅析结婚形式要件[J].科教文汇,2008(7):125-125.
作者姓名:王彦伟  武莎莎
作者单位: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保定,071002
摘    要:结婚实质要件的具备,只是使婚姻的成立产生了可能性,而要使可能性转变为现实性,还必须履行一定的法定程序,要求当事人到法定的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其婚姻关系才被国家和社会承认,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但是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婚姻仪式的举行,立法上的缺失给社会带来了许多不良的影响,因而决不能忽视社会环境中经济、政治、文化因素对婚姻法规得以实现的影响。因此笔者建议采用登记与仪式结合制。

关 键 词:结婚形式要件  登记制  仪式制  登记与仪式结合制
文章编号:1672-7894(2008)03-125-01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