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即有效地享受学习之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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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秀香.教学即有效地享受学习之权利[J].华夏少年(简快作文 ),20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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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秀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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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灵川中心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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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指出:学生是学习数学的主人,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意味着在课堂上要凸现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享有学习的主动权。在小学数学课堂教学中应如何有效的凸显学生的主体性呢,教师应有什么样的课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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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数学课堂教学 主体地位 学生 教师 教学效果 主体性 课堂教学活动 学习数学 数学学习 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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