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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即有效地享受学习之权利
引用本文:陈秀香.教学即有效地享受学习之权利[J].华夏少年(简快作文 ),2008(7).
作者姓名:陈秀香
作者单位: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灵川中心小学;
摘    要:《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指出:学生是学习数学的主人,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意味着在课堂上要凸现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享有学习的主动权。在小学数学课堂教学中应如何有效的凸显学生的主体性呢,教师应有什么样的课堂行为?

关 键 词:数学课堂教学  主体地位  学生  教师  教学效果  主体性  课堂教学活动  学习数学  数学学习  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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