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要姓“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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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向长征,谭晓萍.校长要姓“公”[J].海南教育,2009(2):4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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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向长征 谭晓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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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湖北省秭归县屈原高级中学,443600 [2]秭归县直幼儿园,443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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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校务要公开
管理学校,首先要做到校务公开。有的校长犹抱琵琶半遮面,做事遮遮掩掩,即使没有什么不当之处也会引起教职工乃至社会的非议。校务不是什么秘密,更不是什么隐私,管理学校必须确保教职工对学校校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校务公开是推行依法治校,加强学校内部管理的需要。实行校务公开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的民主监督,推进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密切学校的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更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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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学校内部管理 校长 “公” 校务公开 党风廉政建设 教育教学工作 教职工 依法治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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