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的家庭观及对当代和谐家庭建设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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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其洪,于永成.黑格尔的家庭观及对当代和谐家庭建设的启示[J].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2011,25(2):2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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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其洪 于永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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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湖北武汉,43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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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华中科技大学2009年教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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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黑格尔的伦理强调自然性、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家庭作为伦理的第一个环节,必然包含着这种统一,这具体体现在婚姻、财产和子女及其教育等方面。一个好的社会应该强调和倡导家庭的实体性和稳定性,反对任性的离婚。家庭以婚姻为起点,以财产为外部定在,以子女为爱的稳定对象,同时又在离婚中走向情感的解体,在子女逐步成熟和独立的过程中走向伦理的解体,在父母特别是父亲的死亡中走向自然的解体。无论是哪一种解体都涉及到财产的处理问题。家庭解体之后,家庭成员将以个体性的方式进入到另一种客观性的关系模式之中,这就是市民社会。这些观念对于我们今天构建和谐家庭具有重要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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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黑格尔 伦理 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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