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两个半小时”还给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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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忠.把“两个半小时”还给教师[J].上海教育,20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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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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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杨浦小学 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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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上期杂志(本刊2006年10B)上,本刊公布了“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负担调查”,该调查覆盖上海13个区县22所中小学除高三以外所有班级,由小学9门、初中13门、高中10门学科,教龄在5-31年的206位教师共同参与。这是一次为期两周、打破传统范式的日记式滚动调查。调查生成了许多耐人寻味的数据,现辑录其中的要点如下:教师每天在校9.88小时,其中闲暇2.52小时,“纯工作”7.36小时。“纯工作”的7.36小时中,包含按课表上课1.92小时,计划外临时上课,教研组、备课组活动,校外教研活动,批作业,业务进修等教学相关时间为3.28小时,参加校、班会或学生会议,早操,早自修,组织学生活动,与学生谈话等学生工作时间为1.39小时,其余非教学时间为0.77小时,包括接待学校领导或校外人员,党、团活动,家访或接待家长,校内外教育科研活动等。针对这些数据,从不同的视角出发,可以有不同的解读,欢迎广大读者来稿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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