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允许刊播处方药广告的第一批医药专业媒体名单的通知 |
| |
引用本文: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署.关于公布允许刊播处方药广告的第一批医药专业媒体名单的通知[J].传媒,2001(4). |
| |
作者姓名: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新闻出版署 |
| |
作者单位: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署 |
| |
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署: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处方药广告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药管市2001]14号)规定,粉针剂、大输液类和已经正式发文明确必须凭医生处方才能销售、购买和使用的品种以及抗生素类的处方药,自2001年2月1日起,停止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