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通向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以刑事审判为中心的制度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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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袁希利.刑事和解:通向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以刑事审判为中心的制度构建[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2):7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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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袁希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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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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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和解是以追求个人正义的方式来实现社会正义.它改变了传统刑法注重对被告人的刑事惩罚、忽视被告人意愿的理念,通过被告人悔改和被害人获得抚慰使纠纷得到解决,以最大限度地约束公权力膨胀,以去刑罚化为皈依,充分考虑和保护被害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从制度层面规范刑事和解,是节约司法成本、实现刑法功能的重要途径.在刑事审判活动中,科学界定刑事和解的参与主体、适用条件和范围、模式,对惩罚犯罪、最大限度保障被害人权益,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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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和解 社会和谐 制度构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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