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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占有
引用本文:刘同战.论占有[J].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1):89-90.
作者姓名:刘同战
作者单位: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山东,日照,276826
摘    要:占有作为静态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是现代物权法的一项重要制度,一般是指占有人对于物的事实上的控制和支配。我国《物权法》专编规定占有制度。本文针对占有的基本问题略作阐述,以期对物权法的理解有所裨益。

关 键 词:占有  占有要素  辅助占有
文章编号:1009-3958(2008)01-0089-02
修稿时间:200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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