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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监/数字
摘    要:80元-300元 中国新闻出版报9月30日报道:记者获悉,国家版权局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布了《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引人注意的是,原创作品的基本稿酬标准由1999年《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的每千字30元-100元提高到80元-300元。《办法》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关 键 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闻出版  文字作品  国家版权局  稿酬标准  原创作品  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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