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新大纲》的特点,提高小学语文教学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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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和德.明确《新大纲》的特点,提高小学语文教学质量[J].现代中小学教育,19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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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和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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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以下简称“新大纲”)由国家教委正式颁布。从1993年秋季开始,全国各小学都要贯彻、实施新大纲。认真学习和贯彻新大纲,必将推动小学语文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下面,谈几点个人学习新大纲特点的认识和体会。一、从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出发,充分认识小学语文教学的地位和作用新大纲一开头就明确指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是建议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础。小学是义务教育的基础阶段。小学语文是义务教育中的一门重要的基础学科,不仅具有工具性,而且有很强的思想性。”在这里,新大纲首先指出了小学语文这门学科在九年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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