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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素养:记者的“盾”与“矛”
引用本文:沈彬.法律素养:记者的“盾”与“矛”[J].青年记者,2016(31):14-15.
作者姓名:沈彬
作者单位:<东方早报>报社
摘    要:谈记者的法律素养,这个议题其实有些大.以我的观察,这个话题应该分两方面谈:一个法学意义上的法律素养,一个新闻学意义上的法律素养. 从前者来说,主要是新闻报道权与国家秘密之间,与公民的名誉权、隐私权之间,与企业的商誉之间的权利与权力、权利与权利的平衡,但主要是以新闻报道权(以公民知情权、监督权为基础)为“权利本位”的.就后者来说,更多探讨的是新闻报道的禁忌,更关注新闻报道本身是否侵害到他人私权利的问题,而且很多时候法律层面的解读和伦理规范、职业道德放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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