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语法讲义》中第三小类谓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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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斐.议《语法讲义》中第三小类谓词[J].语文学刊:高等教育版,2008(7):98-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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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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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复旦大学中文系,上海200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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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朱德熙《语法讲义》中指出第三小类谓词都属于动词,本文指出该类谓词中还有大量的形容词,并提出增加一个次标准将该类谓词中的动词和形容词区别开来,并用“有界”和“无界”的观点解释该类谓词中的形容词不受“很”修饰和不受“没有”修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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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第三小类谓词 有界与无界 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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