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重温地名档案工作指导性纲领——纪念《地名档案管理办法》颁发四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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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国强.认真重温地名档案工作指导性纲领——纪念《地名档案管理办法》颁发四周年[J].新上海档案,2005(11):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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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国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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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1年,民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颁发了《地名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我国地名档案事业的一件大事。作为“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④的地名档案有了正式部门规章,全国地名档案工作由此进入了新阶段。随着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我们对作为地名档案工作的这一指导性纲领进行认真重温,意义重大。谨以此文纪念《办法》颁发四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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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工作指导 地名档案 纪念 纲领 国家档案局 档案事业 部门规章 组成部分 民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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