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高中作文教学中学生的主体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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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西方.谈高中作文教学中学生的主体地位[J].教育教学论坛,2012(12):145-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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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西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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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磁县第一中学,河北磁县,05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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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普通高中语文新课程标准要求根据个人特长和兴趣自主写作,力求有个性、有创意地表达。在生活和学习中多想多写,做到有感而发,提倡自主拟题,多写自由作文。让学生养成多写多改、相互交流的习惯,对自己的文章进行审读、反思,主动吸纳、辩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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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中 作文 学生 主体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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