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浅谈新税制下现金折扣的帐务处理
引用本文:任春英.浅谈新税制下现金折扣的帐务处理[J].新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6(4).
作者姓名:任春英
作者单位:新乡商业学校
摘    要:<正> 现金折扣是企业采用赊销方式销售产品或商品时,为鼓励购货方尽快付款而在合同中规定一个短于信用期限折的扣期限,如果购货方在折扣期限内付款,就可以享受从应付货款中扣除一定比例金额的折扣优惠,反之,则不能享受这种优惠.现金折扣从一般情况来看,具有一定的时间价值特征.对于购货方来说,总是千方百计获得折扣优惠,对防止新的债务拖欠有特殊功效,不失为一种很好的融资策略,而对于销货方来说,是想通过从鼓励购货方提早付款中获得经济效益,抵补银行贷款的利息支出,不失为一种积极的促销手段.而在新税制下,对于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时,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税,如果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财务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在此规定下,对于现金折扣方式促销产品或商品的帐务应如何处理呢,现举例如下: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