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本中模糊语言的修辞表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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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保振.法律文本中模糊语言的修辞表达[J].潍坊教育学院学报,2013,26(3):7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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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保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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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山东威海,264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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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法律方法理论研究"(10JJD820008)子课题,山东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法律修辞及其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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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立法语言的本质特征是精确性,而现实法律文本中含有大量的不明确语言和条文。此问题可以从修辞学的角度进行分析,即法律文本中的模糊语言本身就是一种消极法律修辞,也正是这种与立法学结合的消极法律修辞,作为一种实现说服、达致"同一"目标的方法和策略,解决了立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难题,保证了法律的实践应用性,也从根本上提升了作为立法成果的法律自身的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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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语言 模糊语言 法律修辞 消极修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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