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教师“选择”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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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孟锶汲.给教师“选择”的权利[J].河北教育,20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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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孟锶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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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不久前,一位老师与校长争吵了起来——
校长说:"这是学校领导班子的集体决定,你必服从安排."
老师说:"为什么随意调整我的工作岗位?明显是歧视我,我就不服从这样的安排!"
……
原来,有一个年级少了一位语文老师,校长决调整教师的岗位,抽调一位老师去这个年级任课.因为事先没有和这位老师通气,工作安排属于"命令式"的调整,所以这位老师感到委屈,不同意校长的调整,跟校长争吵起来.
校长在管理学校的过程中,常常会因为类似的事情跟老师争吵起来.争吵不但伤感情,也伤管理进程,让管理走进"狭路",甚至是"死路".老师为什么会跟校长争吵?因为校长在管理过程中没有给老师设计好"退路".什么是"退路"呢,不妨先听听另一位校长的"退路"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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