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之良性互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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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志雄,宋智敏.论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之良性互动[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1,3(9):130-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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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志雄 宋智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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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2. 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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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关系一直备受关注。国外经过长期的实践,在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主体资格、考试内容、方式、时间上实现了与法学教育的良性互动。目前,我国司法考试虽然在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架起了一座“立交桥”,但“职业化”、“专业性”、“单一性”的司法考试与“厚基础”、“宽口经”、“复合型”的现代法学教育之间存在着深刻的矛盾,急需改革以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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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考试 法学教育 良性互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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