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档案行政执法主体建设状况的认识与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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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元,李桂常,孙明辉,黄学美.对当前档案行政执法主体建设状况的认识与对策[J].档案与建设,2003(11):3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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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元 李桂常 孙明辉 黄学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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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档案局 山东济南250001
(许元,李桂常,孙明辉),山东省档案局 山东济南250001(黄学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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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的档案行政执法主体,是1993年以来随着我国机构改革的开展而调整设定的。其中对档案行政执法工作有相宜的,也有不协调的地方。从总的来看,当前档案执法主体建设情况,不外乎两者情形:一是局馆合一式。即保持原机构设置、规格体制不变,实行局、馆合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行使行政管理与保管、利用两种职能。档案局是行政管理部门,也是当然的行政执法主体。这种形式是档案界普遍能够接受,并认为是有利于档案事业发展的机构形式。二是主体授权式。即以档案馆为主体,挂档案局的牌子,授权行使有关的行政管理职能,为党委办公厅(室)领导下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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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档案行政执法 执法机构 档案局 档案馆 授权执法 机构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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