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师的学生观 |
| |
引用本文: | 李志华.论教师的学生观[J].当代教育论坛,2006(12):82-83. |
| |
作者姓名: | 李志华 |
| |
摘 要: | 一、教师学生观的内容(一)学生地位的认识。指教师对学生在社会关系和在教育关系中地位的认识。现代学生观认为:学生同样是享有社会权利的主体,同样应该受到尊重。甚至主张儿童利益首位原则。而教育过程是一种生命和生命的交流过程,是受教育者精神建构的过程。教育“并不仅仅是个体的内在潜能展开的过程,而是引导儿童精神发展的历程”,作为教师,不仅应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和人格。而且应把学生作为自己意识的中心,将学生看成教学的出发点和归宿。相应地,对师生关系中师生双方地位的认识,应由“师本”变为“生本”,在知识与学生发展的认识中突出人的地位,强调人本关怀,形成知识是促进人的发展的工具,人的发展才是教育的终极目的的意识。
|
关 键 词: | 现代学生观 教师 教育关系 尊重学生 人的发展 学生地位 社会关系 社会权利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