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与民法的首要价值理念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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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艳艳.商法与民法的首要价值理念研究[J].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9):6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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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艳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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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长春工业大学,吉林长春,1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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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商法和民法同属私法,共同遵守着私法自治、契约自由等原则,具有诚实信用、秩序、公平、平等、安全等基本价值目标,但商法与民法之间的差异除了商主体与一般民事主体,商事行为与一般民事行为,以及商事关系与民事关系之间的区别之外,在各自的首要价值理念上呈现出不同,民法的首要价值理念是公平,而商法的首要价值理念是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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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法 商法 首要价值理念 公平 交易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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