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宣言》得名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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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玉骁.《共产党宣言》得名考[J].山西师大学报,2024(2):67-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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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玉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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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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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21&ZD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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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共产党宣言》的内容看,马克思几乎全部使用“共产主义者”(Kommunisten)来指称共产主义运动的主体,这与恩格斯早前将其命名为“共产主义宣言”(Kommunistisches Manifest)的建议具有一致性。而“共产党”(Kommunistische Partei)在正文中仅仅出现一次,却被确定在这一文本的正式名称中。文本名称与内容之间乖离、文本得名与恩格斯建议抵牾的双重矛盾表明,《共产党宣言》得名并非仅由马克思、恩格斯所决定。事实上,《共产党宣言》(Manifest der Kommunistischen Partei)名称是共产主义者同盟二大集体讨论所确定的结果。同盟选用“共产主义”(Kommunistische)充分考虑了同盟的理论发展水平和现实需要,选用“宣言”(Manifest)则既有莫尔(Moll)的承诺因素,也有文体和修辞方面的考量。概念史研究表明,19世纪中叶“党”(Partei)指一种聚集的趋势和因此中聚集所形成的群体的统称,不具有现代语境中“政党”含义。同盟所使用的“die Kommunistische Partei”概念,与20世纪语境中具有严密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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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共产党宣言》 党(Partei) 马克思 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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