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
作者单位:南京理工大学人文学院 江苏南京210094
摘    要:《刑法》对交通肇事罪的主体范围没有做出具体的界定,但是司法解释中对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有所涉及,结合其规定,对交通肇事罪的主体范围做出总体概括,并对几种具有特殊身份的人是否具有交通肇事罪主体资格进行了探讨。

关 键 词:交通肇事罪  主体  机动车  逃逸  共犯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