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利益主体的责权与角色定位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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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胜.校企合作利益主体的责权与角色定位研究[J].教育与职业,201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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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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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大学教育学院 天津300072;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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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联盟机制的实证研究”,天津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现代职业教育校企一体化关系的基础研究”(项目编号VE2017)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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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校企合作是提升职业教育质量的关键,也是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瓶颈。摆脱校企合作面临的困境,需要明确各利益主体的诉求与责任。校企合作实质是各主体基于不同的利益诉求寻求“合作共赢”的过程,因此,有必要构建校企合作的利益共同体。各利益主体在共同体内有不同的角色定位,其中,政府是主导者,行业是指导者,职业院校和企业是直接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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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职业教育 校企合作 利益诉求 利益共同体 角色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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