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试论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本质特征
引用本文:余立.试论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本质特征[J].教师教育研究,1992(2).
作者姓名:余立
作者单位:上海市高等教育局
摘    要: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既具有区别于它事物的内在的本质规定性,又有区别于同类事物的量的规定性,都是质与量的统一。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崭新的社会制度以及在这种制度下的高等教育,必然有它的质的规定性。中国人民革命的胜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标志着中国革命由新民主主义开始向社会主义转变,也标志着中国教育由新民主主义性质开始向社会主义性质转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