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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藏高原地区生态保护立法模式的确立——以藏族生态文化为视角
引用本文:苏永生.青藏高原地区生态保护立法模式的确立——以藏族生态文化为视角[J].河池学院学报,2008,28(4).
作者姓名:苏永生
作者单位:青海民族学院,法学院,青海,西宁,810007
摘    要: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中如何有效利用藏族生态文化,关系到该地区生态保护的成败.因此.在青藏高原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中既要强调国家的作用,也要对该地区民族生态文化传统给予足够的重视.为此,在该地区生态环保立法中首先应当确立服务型立法与促进型立法相结合的模式,对藏族生态文化进行有效引领;其次,从另外一个层面来看,还应当确立地方立法与中央立法相结合的立法模式,对藏族生态文化从立法上予以充分吸收,并为其对青藏高原地区生态保护发挥积极作用从制度上提供物质保障.

关 键 词:青藏高原地区  藏族生态文化  生态保护立法  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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