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常识教学中观察法的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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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云翔.浅谈常识教学中观察法的运用[J].早期教育,1997(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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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云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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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教师进修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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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观察法是常识教育活动的主要方法。可以说,观察法运用得好坏直接影响到常识活动的效果。因此,教师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提供的观察对象要直观、形象,数量充足,保证幼儿都能有观察的机会 观察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1.典型性。所选物体必须特征明显,能代表一类事物的属性。2.符合卫生要求。因为幼儿在观察时不可避免地要看、摸、闻、尝,所以观察物一定要经过卫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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