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徽州契约文书所见“中人”报酬——兼与清代的比较 |
| |
引用本文: | 郭睿君.明代徽州契约文书所见“中人”报酬——兼与清代的比较[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3):74-82. |
| |
作者姓名: | 郭睿君 |
| |
作者单位: | 安徽大学徽学研究中心 |
| |
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2018VJX012)。 |
| |
摘 要: | 对“中人”致酬事作为拥有数千年历史的习俗,广泛而普遍存在。通过对明代徽州契约文书的整理和分析得出:明代徽州“中人”的中资占比多在2%左右,大都不超过5%,中资占交易总额比值浮动较大,中资的支付带有一定的主观性。自明至清,给付“中人”的报酬类型逐渐从实物、钱物混杂变为几乎全部以银钱方式酬谢,“中人”报酬占交易总额的比值逐渐形成一种定例,中资平均水平呈现一种上升的趋势,清代总体高于明代,清中后期高于清早期。
|
关 键 词: | 明代 徽州 中人 报酬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