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饭钱”谁买单?——对一起饮食合同纠纷的陪审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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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正远.这笔“饭钱”谁买单?——对一起饮食合同纠纷的陪审思考[J].考试周刊,2008(50):239-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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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正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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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丰县县委党校,江苏,丰县,22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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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案例中原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是甲的行为(招待吃饭、打欠条)是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甲是否要承担还款责任。法庭合议中,审判员基本采信了被告的主张,因被告主体资格不适而驳回起诉。作为该案的人民陪审员,本文作者认为驳回起诉对权利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对社会公众而言也是难以理解和接受的,法律不仅要在立法宗旨上态度鲜明地向人们宣示保护什么反对什么,更要重视在立法技术上实现这一宗旨,法院的审理与判决,不仅是法律技术的操作,更是一种法律艺术、法律精神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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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饮食合同 纠纷 陪审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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