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编辑提高语言表达得体性的四个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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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任宝旗.新闻编辑提高语言表达得体性的四个意识[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Z1):159-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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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任宝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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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新乡学院新闻传播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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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1年河南省科技厅软科学立项保题“对媒介融合时代中媒体间的交互性研究”(11240045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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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闻编辑的语言表达是指新闻编辑在处理相关编辑工作事宜时,凭借口语和书面语形式去传递一定的语义信息,输出一定的语义内容。编辑语言的表达必须坚持得体性原则:新闻编辑要有使用模糊语言的意识;新闻编辑要有"把关人意识";新闻编辑要有"受众意识";新闻编辑要有"议程设置"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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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闻编辑 语言表达 得体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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