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电视广告音乐的基本属性 |
| |
引用本文: | 邢晓丽,刘小寅.试论电视广告音乐的基本属性[J].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12(6):63-64. |
| |
作者姓名: | 邢晓丽 刘小寅 |
| |
作者单位: |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
| |
摘 要: | 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出现了电视广告,音乐与广告的结合造就了电视传播的新形态——电视广告音乐,它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适应社会和人们的需求,通过电视载体传播营销广告、塑造品牌形象、达成商业价值和社会效益相统一而应用音乐的艺术样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商业活动的日趋频繁,电视广告内容日益丰富,音乐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既有流行、古典、摇滚的音乐风格,又有西洋、民族、电声乐的乐器使用,既有美声、通俗、民族方法的演唱又有中式、西式音乐类型之分。但无论形式如何变化,这种运用音画组合传播特定广告信息内容的视听艺术是艺术、功利和媒介三者完美结合的现代大
|
关 键 词: | 广告音乐 电视广告 音乐类 电视媒体 营销广告 艺术性 完美结合 商业性 品牌形象 表现形式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