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后勤资产的产权界定 |
| |
引用本文: | 赵文宇.关于高校后勤资产的产权界定[J].高校后勤研究,1999(5). |
| |
作者姓名: | 赵文宇 |
| |
作者单位: | 浙江大学后勤集团公司 |
| |
摘 要: |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下一阶段改革的目标和方向,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要“选择若干条件较好的城市组建企业化经营管理的高校后勤生活服务集团公司。……争取3—5年内,大部分地区实现高校后工作社会化。”高校后勤实行企业化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下一步改革的突破口。1.高校的后勤资产“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其中,“产权明晰”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首要条件。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并以其全部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出资者承担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