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工作中的“三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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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惠玲.班主任工作中的“三不”[J].山东教育,199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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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惠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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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济南市历下区教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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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8年前,大学刚毕业的我踌躇满志地跨进了一所学校的大门,并且顺理成章地成为一群孩子们的新“头儿”。也许是自己还一身学生气的原因吧,许多有经验的老班主任为我传授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其中,给了我最大帮助和教益的,是一位一直坐邻桌的老班主任传授给我的“班主任‘三不’管理法”:一、不请家长;二、不请进办公室;三、不送教导处。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我日渐真切地感受到,这是做好班主任工作的三个“法宝”。常常看到许多年轻的教师在被“皮”学生“气炸了肺”之后,严厉地把书本往桌上一摔,说:“我是管不了你了,明天叫你家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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