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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可循后的新思考
引用本文:易朝芳.有法可循后的新思考[J].江西教育,2016(Z1):41.
作者姓名:易朝芳
作者单位:陕西省汉中市第八中学
摘    要:如今,中小学校园越来越向高危场域靠近,关于校园安全事故处理的法律法规亟须建立和完善。最近,江西省出台了《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地方法律。作为教师,我们既高兴又惭愧,既深受鼓舞又有了新忧虑。高兴的是,预防处理校园伤害事故专门的法规终于出台了,为我们有关方面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学校和教师的义务与权利;惭愧的是,参照这个《条例》进行反

关 键 词:人身伤害事故  校园伤害  中小学校园  义务与权利  事故处理  有法  预防处理  校园安全  职业压力  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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