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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的本质的再认识
引用本文:郑晓辉,孙继先.关于人的本质的再认识[J].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4):20-25.
作者姓名:郑晓辉  孙继先
作者单位:1. 朝阳师专副教授
2. 朝阳市社科联秘书长
摘    要:按“本质”一词的原意,应把人的本质定义为人的自然性与社会性的矛盾统一体,即人都是处在一定生产方式中的自然人。因为这对矛盾的两个方面概括了人的全部因素,它存在于社会始终,它在矛盾运动中顺次展开为需求与生产的矛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个人与社会生产的矛盾,这些矛盾的运动实现为各社会形态,表现出集团和个人的特殊本质。人的本质包含许多层面,每一层面都是一种人性。个体人的本质以其中一种人性为特征,但人性不等于人的本质。以往关于人本质的学说大多是把人性夸大为人的本质,这是他们不能科学揭示人本质的原因。

关 键 词:  本质  自然性  社会性  人性  价值意识  精神需求  客观实体性  自觉能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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