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邮政附加费印制始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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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颜希.远安邮政附加费印制始末[J].集邮博览,2011(6):1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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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颜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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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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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7年1月1日,广东率先收取邮政附加费,此后全国各地纷纷效仿,至1999年3月邮政资费上调,各地停止征收邮政附加费为止,时间长达12年。其间,1987年1月1日至1990年7月31日,实施征收邮政附加费为第一期,共有25个省、市、自治区实行;此后至1999年3月征收邮政附加费为第二期,共有27个省、市、自治区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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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邮政附加费 印制 邮政资费 自治区 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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