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体育对青少年健康人格的培养 |
| |
引用本文: | 邰德法.论体育对青少年健康人格的培养[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8(6):180-181. |
| |
作者姓名: | 邰德法 |
| |
作者单位: | 南京体育学院附校部,江苏,南京,210014 |
| |
摘 要: | 体育(指狭义的体育范畴)是全面教育的组成部分,是一种行动的教育。体育过程中的各种行为表现,有利于培养组织性、纪律性、集体主义等道德品质。在体育活动中,常常要求克服困难,勇敢奋斗,这就有利于培养一个人勇敢、坚毅、果断、机智等意志。因此,许多国家在制定学校体育目的任务中,都提到注意发挥体育的教育作用,对学生进行道德品质教育。原苏共中央和部长会议的决议(1966年)曾指出:“体育是形成人的道德和精神面貌的积极社会手段,促进人的全面协调发展……。”美国确认“学校体育是一种潜力巨大的教育力量。”芬兰提出体育“在道德和社…
|
文章编号: | 1008-1909(2004)06-0180-02 |
修稿时间: | 2004年4月23日 |
On Cultiuating the Health Psychology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