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不能越界 新闻应有规范——从“窦唯事件”看娱乐新闻报道的失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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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力丹,刘宁洁.娱乐不能越界 新闻应有规范——从“窦唯事件”看娱乐新闻报道的失范[J].新闻界,2006(3):1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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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力丹 刘宁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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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2. 人民大学新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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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通过对“窦唯事件”的分析对当前我国娱乐新闻报道失范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就娱乐新闻报道的公正、客观原则,公众人物的隐私保护界限,娱乐新闻的规范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有益的建议及其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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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娱乐新闻报道 越界 《新京报》 电话采访 职业规范 电话机 评奖会 科技部 “窦唯事件” 名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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