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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公开课之“罪”
引用本文:陈科澜,夏祖瑞.驳公开课之“罪”[J].福建教育,2005(11A):7-8.
作者姓名:陈科澜  夏祖瑞
摘    要:一驳公开课“耗时费力”论。持这种观点的人,是把公开课与常态课放在同等位置上。两者虽然同为课,但是还有不同。公开课除了与常态课一样担负着育人任务外,还担负着大范围地传播先进教学理念的任务,必定要求精益求精,需要的是取众人之智。同时,在大兵团的“打磨”中,既锻炼了执教者,也相应地增强了执教者所在组织的学习研究能力。这是耗时费力吗?

关 键 词:公开课  教学理念  精益求精  研究能力  常态  执教  育人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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