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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初年清政府镇压四川东乡县抗捐史料(一)
引用本文:王澈.光绪初年清政府镇压四川东乡县抗捐史料(一)[J].历史档案,1994(2).
作者姓名:王澈
作者单位: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摘    要:清朝的国家收入以田赋和丁役为主。康熙五十五年(1716)开始实行摊丁入亩以后,虽然在名义上废除了丁役,但由于国家财政的需求不断增加,许多地区的附加税与私派仍陆续有加。至咸丰初年,太平天国起义爆发,并由广西攻至南京,广东、两湖、河南、山西、山东、江浙等地震动,纷纷练兵筹饷。因此,从咸丰元年(1851)至光绪初年,四川也担负了大量的军饷。这笔款项以“捐输”、“津贴”为名收取,并于地方设立公局,选派局绅代收或预先垫解,而局绅们则“高抬银价,堆利滚算”,引起当地民众不满。光绪元年(1875),东乡县民袁廷蛟联合私盐贩马洪仑、哥老会吴奉山等,聚众于县城之外,树立“粮清民安”之旗,欲向局绅们清算历年浮收的粮帐。从而引发了一起轰动一时的“东乡事件”。这里选辑了馆藏军机处录副中清政府镇压此次事件的部分史料,供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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