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口语交际的能力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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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范蓓蕾.试论口语交际的能力标准[J].合肥教育学院学报,2005,22(2):113-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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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范蓓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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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教育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合肥230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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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口语交际是人与人之间交流和沟通的基本手段,口语交际能力的培养是语文课程基本目标之一,而这一目标的实现有赖于教学双方对口语交际能力标准的理解和把握。得体被认为是衡量口语交际能力高低的总标准,它既是培养口语交际能力的方向,又是检验口语交际能力的标尺。得体的总标准应包括言辞得体、腔调得体和体态得体三个分标准。言辞得体的基本要求是言辞合境及言辞合人;腔调得体的具体要求是语调恰当和语气适当;体态得体则包括表情自然、手势和谐及姿势稳妥等三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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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口语 标准 交际能力 体态 求是 姿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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